想在日本订立亲笔遗嘱?您必须知道的“五要五不要”
现居日本的华人朋友也许都看过,电影和电视剧里大家族老人身故后留下许多遗产,面对前来大闹一场试图霸占遗产的不孝远亲,生前辛勤照料老人的子女凭借一封亲笔遗嘱守护家产的故事。尽管我们推荐在日本订立遗嘱时尽量选择公证遗嘱,但亲笔遗嘱的效力同样受到日本法律保护。
考虑到跨国籍继承本身就手续繁杂、存在大量风险,现居日本的外国人在日本也订立遗嘱整体而言利大于弊,而订立亲笔遗嘱正是其中最简单易行的选择。
在本文中,Legacy Tomodachi 将为您解说在日本订立亲笔遗嘱时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伴随着2018年7月的日本继承法修正,其中一些事项将在法律施行之后发生变化。我们将同时列出法律修正前和修正后的情况,并注明法律施行日期,供您参考。
您不用担心哪些事情
- 订立亲笔遗嘱可以不用日语。您在起草亲笔遗嘱时如果担心无法用日语完整表达自身意愿,您完全可以用汉语、英语等母语,按照日本亲笔遗嘱的法定要求起草。这份遗嘱的效力会受到日本法保护;只不过在执行遗嘱时,要另行将遗嘱翻译成日语。
- 什么样的纸都可以。无论是打印纸、信纸,还是宣纸、草纸、信封背面、便签纸,甚至超市传单、卫生纸面,无论带不带公司抬头或者其他印刷内容,都可以用来订立亲笔遗嘱。不过为了长期保存和实际执行方便,还请尽量使用能够长久保存的信纸。
- 什么样的笔都可以。钢笔、签字笔、圆珠笔、油笔、毛笔自不必说,铅笔甚至血书都在法律效力承认的范围内。但是,用铅笔订立的亲笔遗嘱因为可以被轻易擦除,事实上存在在家庭裁判所接受检验时部分不被认可的风险。因此,用出于防止遗言被涂改增删的考量,实际订立亲笔遗嘱的时候,请尽量使用钢笔、签字笔、毛笔等字迹不会被轻易擦除的笔,并用同一支笔、同一颜色的墨水写完整封遗书。
- 装不装进信封里、密封不密封都可以。您可以用任何信封或者文件夹将写好的亲笔遗书妥善收纳起来。如果您选择装进信封里密封,那么您需要在密封时遵照法律要求(下文会详细介绍)。最近,部分著名文具品牌还推出了专门的“遗书套装”,里面备有方便撰写、能够长期保存的专用信纸和信封等用品。
您需要注意哪些事情
- 亲笔遗书的所有内容必须全部由立嘱人亲笔撰写,从头到尾一字不能少。电脑打印正文、本人签字盖章的遗言是无效的。
- 注意!法律修订即将实施
2018年7月的日本继承法修订放宽了亲笔遗书的“亲笔”标准。
按照现行法律,亲笔遗书的所有内容,包括财产清单,必须全部手写。这对于拥有大量财产的立嘱人来说是不小的负担。新修订的日本继承法允许立嘱人一字不少手写遗嘱正文之后,用计算机打印附录式的财产目录(如果是银行存折,可以直接复印银行存折页作为目录条项),并在目录每页纸上签字盖章。遗嘱正文中可以直接指定目录中的一项或多项财产由特定继承人继承。
这项修订规则将于2019(平成31)年1月13日起施行。在此日期之前订立的遗嘱必须遵照现行法律,在此日期之后则可以按照新修订的法律规则进行。
- 注意!法律修订即将实施
- 撰写遗嘱时,必须写清立嘱日期,和本人法定证件上登记的姓名。日期必须使用公历(年份使用西历和日本历法均可),且必须精确到具体年月日,仅写月份或者写“3月吉日”都不可以。对中国人来说,除了自己的汉字姓名之外,最好还能同时写下自己在留卡或护照上的英文姓名。
- 遗嘱上必须盖个人印章。印章的种类和款式没有要求,百元店的姓氏印章甚至手指印都可以。但为了确保遗嘱的效力不会受到质疑,最保险的还是使用个人实印。
- 将遗嘱装入信封密封时,粘牢信封后必须在封口处签名或盖封口印章。签名或印章必须和遗嘱内的样式一致。
- 如果在遗嘱完成后要在原件上追加、修正或者移除内容,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民法对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的增删写法做出了特别的要求,必须按格式进行书写和盖章确认。如果您订立了多份遗嘱,后订立的遗嘱将会自动覆盖和之前订立的遗嘱中有重合或矛盾的部分。因此,订立亲笔遗嘱时必须写清楚遗嘱订立的年月日,以便分清先后顺序。
您千万不要做哪些事情
- 日本不承认录音或录像遗嘱。如果您希望自行订立遗嘱,请务必手写。
- 不要多人合写一份遗嘱。日本继承法规定一份遗嘱只能对应一位立嘱人。如果您希望和自己的配偶共立遗嘱,请分别撰写、分别密封。
- 不要在描述财产时一笔带过、写得模糊不清。如果您只在遗嘱中说“将新大久保的公寓继承给儿子,”而没有写清不动产登记簿上的具体所在信息(或者足够详细的不动产地址等信息),日本的法务局将难以受理继承人凭遗嘱提出的不动产名义登记变更申请,或者要求继承人提交各种补充材料。
- 不要放在他人(尤其是继承人)找不到的地方。亲笔遗嘱写完后,可以将其保管在任何妥当的地方。但是务必要确保在您过世后,您的亲人或朋友能够找到这份遗嘱。如果您将其放在自家的保险柜里,确实能够保证遗嘱的安全,但您的亲人或朋友如果不知道密码,就没办法打开保险柜取得遗嘱。
- 注意!法律修订即将实施
2018年7月的日本继承法修订创设了“亲笔遗嘱保管制度”。立嘱人订立亲笔遗嘱之后,可以将原件送至日本的法务局保管。如果继承人前往法务局确认有无遗嘱保管,法务局将向继承人开示遗嘱内容,同时通知其他所有法定继承人。但法务局仅负责保管遗嘱,不会对遗嘱内容是否合法做出审核。
这项制度将于2020(平成32)年7月10日起正式开始运用。在这之前,亲笔遗嘱依然需要立嘱人自行妥善保管。
- 注意!法律修订即将实施
- 不要忘了提醒继承人不要自行开封遗嘱。日本的亲笔遗嘱在生效前,需要经过家庭裁判所(家庭法院)的检查确认。如果继承人在没有经过检查确认的情况下,私自打开了密封的信封,将可能被处以最多5万日元的罚款。但是请注意,私自开封遗嘱并不会直接让遗嘱失效,只是这之后为了验证遗嘱没有被涂改,需要进行更多验证手续,耗时更久。
写在最后
在订立亲笔遗嘱时,立嘱人除了本文提到的要素之外,还要留心遗嘱内容是否符合日本继承法和您本国国籍国法的规定。
不过,亲笔遗嘱本身还有着天然不可避免的缺陷。例如万一丢失、被毁或者未被亲属发现,或者遗嘱内容本身不合法律规定,遗嘱就无法正常发挥效力等等。如果您对自身财产的保护有着较高的需求,尤其是想保护您在日本的房地产或大量财产,Legacy Tomodachi推荐您寻求专业人士的指导,订立一份具备强法律效力的公证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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