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日本拥有资产的中国籍人士
持有中国国籍、居住在日本的夫妻中,丈夫去世后,妻子A女士和子女B成为继承人。为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继承人从中国调取了用于证明继承关系的文件,但仍无法备齐充分的材料。
经过Legacy Tomodachi与法务局多次沟通协调,我们提交了能够取得的全部材料,并制作附上情况说明等追加信息,最终顺利完成了继承登记。

在日本拥有资产的韩国籍人士
居住在日本的韩国籍A先生去世后,妻子B女士(日本国籍)和子女C(韩国国籍)成为继承人。
在为继承A先生名下的不动产而调取韩国户籍资料时,Legacy Tomodachi发现A先生在韩国户籍中仍被登记为在世,户籍中没有其与B女士的婚姻记录,C也没有韩国户籍登记。
Legacy Tomodachi随即办理了A先生死亡、其与B女士婚姻关系以及C出生事项的户籍补充登记,并在确定继承人后,顺利完成了在日本的不动产继承登记。

在日本拥有资产的台湾籍人士
台日跨国婚姻夫妻与其三名子女居住在日本。台湾籍丈夫去世后,其日本籍妻子和三名子女成为继承人。
继承人在试图办理被继承人在日本的不动产、银行账户及保险箱继承手续时发现,由于继承人只会使用日语,无法顺利地在台湾调查和调取相关文件。此外,受台湾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部分户籍资料只能签发抄本,无法取得完整的户籍誊本,因此难以备齐日本登记上所需的充分材料。
Legacy Tomodachi与台湾当地的合作地政士协作,凭借在日本认证的委托文件,代为调取了户籍等资料,并由熟悉台湾户籍制度的工作人员对资料进行了详细解读、分析和翻译,基于此与法务局及银行进行了多次沟通协调。通过提交能够取得的全部户籍文件及说明相关情况的书面材料,最终顺利完成了继承登记等手续。

在日本拥有资产的新加坡籍人士
居住在新加坡的新加坡籍人士去世后,在日本留有不动产。被继承人生前曾按照新加坡法律规定的形式,在新加坡订立遗嘱。
Legacy Tomodachi依据日本法及新加坡法的相关规定,向法务局说明该遗嘱可有效用于办理日本不动产的继承登记,并将不动产变更登记至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名下。

在日本拥有资产的加拿大籍人士
加拿大籍被继承人留有一名日本籍妻子和三名子女。其中两名子女居住在美国,另一名子女则与母亲共同居住在日本。
母亲去世后,三名子女就遗产整理事宜咨询了Legacy Tomodachi。被继承人的主要遗产为多处不动产,但这些不动产仍登记在其父亲名下。继承人之间虽然没有遗产争议,但其中两人居住在日本境外,因此相关手续较为复杂。
我们通过出售不动产,并由三名继承人分配售房款的方式完成了遗产整理。由于继承人中有境外居住者,在办理日本不动产的登记和出售手续时,需要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协调,并在加拿大取得多项文件。最终,我们在六个月内完成了全部继承手续。
不动产的出售中介由STK集团旗下房地产公司担当。

在日本拥有资产的美国籍人士
被继承人的遗产除现金资产外,还包括位于日本境内的多处不动产。
被继承人的妻子就遗产整理事宜咨询了Legacy Tomodachi。继承人为其本人及被继承人与前任配偶所生的两名子女,子女分别居住在美国和澳大利亚。我们向各继承人说明了全部遗产的具体情况,并为所需的各项手续提供了支持。
相关手续需要取得美国及澳大利亚签发的官方文件,最终全部继承手续在三个月内完成。

在日本拥有资产的瑞典籍人士
被继承人为委托人瑞典国籍的丈夫,委托人及其女儿均为日本国籍。委托人委托Legacy Tomodachi安排继承被继承人在日本境内外存款所需的文件及证明,并办理日本境内不动产的继承登记。
被继承人与前妻育有两名子女。其中一人为瑞典籍并居住在瑞典;另一人与芬兰籍人士结婚后移居芬兰,并取得了芬兰国籍。
在日本,继承原则上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因此需要对瑞典法律进行调查。然而,可供查阅的日语文献及参考资料较少,且其中大部分内容已经陈旧。为此,我们参考了瑞典政府公布的非官方英文译本,以及将瑞典语原文翻译为英文的相关资料,对适用法律进行了调查。
在确认继承人的范围及准据法后,我们将相关资料翻译成日语并提交法务局。法务局确认,依据本事务所调查的法律规定及相关资料制作的登记申请不存在问题,由此备齐了办理该案件所需的文件。
除翻译财产目录等资料、联系居住在海外的继承人、调查相关法律并向法务局作出说明外,我们还分别与居住在瑞典和芬兰的继承人直接联系,告知其需要在日本境外准备的证明文件及宣誓书(Affidavit),从而顺利取得了所需材料。
两名继承人均在当地公证人处完成了英文宣誓书的认证,所使用的英文宣誓书草案由本事务所制作。最终,两份宣誓书分别取得了瑞典和芬兰公证人的认证。在备齐全部所需文件后,我们顺利完成了不动产继承登记。
此后,委托人及其女儿还将本事务所制作的资料用于办理金融机构的其他继承手续,并最终完成了全部遗产继承事宜。

在日本拥有资产的其他国籍人士
此外,我们也曾协助瑞士、越南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客户办理继承手续,具有丰富的涉外继承实务经验。
如涉及其他国家或地区,也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咨询。

在日本拥有资产的中国籍人士
对于中国籍被继承人的继承及遗赠事宜,为使今后的相关手续能够顺利办理,我们强烈建议提前在日本订立公证遗嘱,对位于日本的财产作出安排。
Legacy Tomodachi以中文为母语的专业人员拥有协助订立遗嘱的丰富经验,并已处理大量相关咨询及顾问业务。

在日本拥有资产的新加坡籍人士
Legacy Tomodachi曾接受许多居住在新加坡并在日本购买不动产的新加坡籍客户委托,协助其订立公证遗嘱,以便将来需要转移不动产时,减轻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手续负担。

在日本拥有资产的美国籍人士
Legacy Tomodachi接到来自现居日本的美国籍客户遗嘱之订立希望的咨询,以确保其妻子和子女能够顺利继承遗产。
通过与客户的座谈,我们分析了不同遗嘱形式对继承手续带来的差异。在此基础上,我们协助客户订立公证遗嘱,以尽可能减轻继承人在办理继承手续时的负担。相关安排消除了客户对于遗产继承问题的后顾之忧。

在日本拥有资产的英国籍人士
Legacy Tomodachi曾协助一名居住在英国的英国籍客户,就其位于日本的不动产订立公证遗嘱。在起草遗嘱时,我们充分考虑了今后的继承手续,力求减轻继承人在继承该不动产时的负担。

在日本拥有资产的澳大利亚籍人士
一名与家人共同居住在日本的澳大利亚籍客户委托Legacy Tomodachi协助订立公证遗嘱。我们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拟定遗嘱内容,确保相关资产日后能够顺利由继承人继承。

在日本拥有资产的其他国籍人士
外国籍人士在日本办理继承手续通常需要较长时间。为顺利办理不动产所有权人变更、银行账户相关手续等事项,Legacy Tomodachi强烈建议提前订立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的订立手续需要在日本公证机关以日语办理。本事务所可提供英语、中文及韩语支持,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