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办理继承,必须首先思考的六个问题

如今,越来越多的外国人开始将日本作为事业和生活的中心。不少人甚至在日本买房定居,决定在此度过余生。在这种亲人可能分居不同国家的情况下,如果一方身故,另一方就需要面临跨国遗产继承的考验。

为了尽可能防患于未然,减轻这种突如其来的负担,我们有必要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在此之前,我们需要了解的是:如果亲人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在日本过世,遗产继承到底会是什么样子?在日本的所有财产会自动转移到最近的亲属名下吗?相关的程序是怎样的?要花多长时间?Legacy Tomodachi 将在这篇文章中为您详细解说。

一、哪个国家的法律管用?

首先,我们就要来考察这个最关键的问题:这种遗产继承,法律规定是看日本法还是看出身国法?

这种跨国法律应当怎样使用的问题,在法理上分成两个部分:各国法律中涉外事务条款的冲突规范,和最终确定具体处理规则的准据法。冲突规范的作用,就是指定某国法律是准据法,这个案件就“适用这一国家的法律”。

如果外国人持有日本不动产时过世,日本涉外法律适用法中的冲突规定规定:准据法以过世者的国籍国的法律为准。例如中国大陆公民就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台湾公民则应用《中华民国民法(第五编继承)》作为准据法;如果过世者生前已经加入日本国籍,则准据法采用日本民法。

按照国籍国准据法的相关条款,首先应当确定法定继承人的人数、各自的遗产份额、法定继承的顺序和继承人是否拥有放弃继承的权利等。

各国的国际私法冲突规范大致分为了两大类:一种是统一继承,又叫“单一制”,即动产和不动产统一参照国籍国继承法相关规定继承。目前世界上采取单一制的法域主要有日本、韩国、台湾、德国、意大利、荷兰、巴西(以国籍国法为准)、瑞士、丹麦等北欧五国(以住所地国法为准)等。

另一类名为“区别制”,一般来讲就是制定两个冲突规范:动产准据法采用国籍国法、不动产准据法采用不动产所在地法进行分别适用。目前世界上采取区别制的法域主要包括英美法系国家(美国、英国、法国、比利时等)、中国大陆、朝鲜等。

二、日本法律里,谁能继承多少?

如果现居日本的被继承人(过世者)已经加入了日本国籍,在继承遗产时就要全盘按照日本继承法来进行。日本继承法对于法定继承又是怎么规定的呢?一起来看一下继承顺序:

  • 配偶:只要日本法律承认的法定配偶本人在世,TA就一定是法定继承人,和第一、第二、第三顺位继承人不互相排斥而是同时拥有继承权;
  • 第一顺位继承人:直系子女,包括血亲子女和法定的收养子女;
    • 非婚生子女(私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继承权。但如果非婚生子女自身并不知道生父的身份、也无法证明父子关系,继承人身份便无法被认可;此外,如果直系子女已经过世而孙子女还在世,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子女的份额,依此类推。
  • 第二顺位继承人:父母;
    • 只有第一顺位继承人不在的情况下,父母才能成为继承人。如果被继承人的父母先于被继承人过世,那么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以代位行使继承权,依此类推。
  • 第三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包含表堂兄弟姐妹) ;
    • 只有第一、第二顺位继承人都不在的情况下,同辈的兄弟姐妹才能成为法定继承人。如果兄弟姐妹已经去世,他们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但需要注意,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仅限一代(也就是到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为止)。

那么法定继承份额又是如何分配的呢?

  • 如果继承人是配偶和子女配偶和子女各半。例如一位配偶三位子女时,配偶1/2,每位子女各拿1/6;
  • 如果继承人是配偶和父母:配偶2/3,父母合计平分1/3;
  • 如果继承人是配偶和兄弟姐妹:配偶3/4,所有兄弟姐妹合计平分1/4。

三、没有继承人,财产怎么办?

如果没有任何法定继承人出面继承财产,日本法院会指派一名继承财产管理人处理继承事务。继承财产管理人会调查法定继承人是均不存在、均已过世还是不愿继承财产。

如果确实没有法定继承人出面继承,那么特定缘故者制度将被激活。生前和过世者有密切关系的人(日文称“特定缘故者”,例如事实上的同居者或养子女、生病时照看的亲友,或者其他私人关系非常紧密的人士)可以联系继承财产管理人,提出接收一部分遗产的请求。

如果没有法定继承人,也没有任何特定缘故者提出请求,那么该过世者在日本境内拥有的所有财产都将被收归日本国库。

四、继承人都在国外怎么办?

如果您的继承人都居住在日本以外,要想证明亲属关系就要多费一番工夫。日本人之间证明继承人关系,靠的是日本的户籍系统资料;但居住在日本的外国人没有户籍,就只能提交本国的亲属关系证明,再进行公证或翻译等一系列手续。如果本国也有和日本类似的户籍制度还好说,如果没有的话(特别是在各种西方国家)通常就只能由公证处开具宣誓公证书(Affidavit)等一系列文件。

五、是不是我欠债了,我的子孙也要一起继承?

确实如此:借款的还款义务也会随着财产的继承手续一并转移。如果您要继承自己亲人的遗产,一定要提前查清楚在资产之外有多少负债。如果欠的钱比继承的财产还要多,继承人可以按照日本法律规定,放弃继承权。

放弃继承意味着拿不到任何继承财产,同时也不需要承担任何继承债务,所以一般仅在债务多于财产时才会考虑放弃继承。日本法律规定,放弃继承的考虑时间只有3个月。也就是说,从自己知道自己成为遗产继承人起3个月内,如果没有主动放弃继承权,之后就不能再放弃了。

在这里补充展开一下日本法律上继承选择的三种形式:

  • 单纯承认:原封不动继承所有资产和债务;
  • 限定承认:在继承的资产总额范围内,先清偿全部债务,再继承余下资产;
  • 放弃继承:完全放弃继承任何资产或债务。

其中限定承认和放弃继承一样,均需要在得知自己成为继承人后的3个月内作出决定(除非向家庭法院提出特例延长申请)。3个月一过,法律上就会默认继承人选择了单纯承认继承。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位法定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并获得家庭法院认可,这位继承人将自动丧失法定继承人身份。如果某一顺位下的所有继承人均放弃继承,法定继承人身份会自动顺延至下一顺位(例如全体子女均放弃继承,法定继承权则会移动至父母手中);如果全部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均放弃继承,那么就会进入没有法定继承人的状态。

因此,如果身故者留下一大笔欠款,因为法定继承权会随着继承放弃而逐级移动,光是自己放弃继承很可能解决不了问题,还会让问题变得更加麻烦。如果您想要选择放弃继承,请一定提前联系其他会涉及到这桩继承案件的亲戚,告知他们放弃继承带来的相关法律后果。

六、继承手续要花多长时间?

这个说不准。每个具体案件的用时,会根据遗产内容、家族情况等发生很大变化。一般来说,跨国继承手续都会比日本国内继承更复杂,因此也容易拖得更久,复杂的案子甚至有可能花上几年时间。

而且在日本办理继承案件,不仅文件必须全部用日文撰写,所有提交给政府机关或法院的文书(尤其是本国的亲属关系证明等)也必须提前翻译成日文。

作为日本涉外继承的专业法律团队,Legacy Tomodachi 有着经办大量外国人在日本进行的遗产继承案件的经历。我们的客户涵盖各个国家和地区,案件覆盖各种财产和遗嘱情况。如果您还有其他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和顾虑,或者如果您正因为在日本的亲人离世而感到无助,我们都能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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